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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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的区别?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的区别:1、定义行政手段是国家凭借行政权力,通过颁布行政命令,制定政策、措施等形式,对商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或干预的方式或方法。法律手段是依法治国、行政法治的武器和工具。具体贯彻到行政执行中,是指行政机关以法律为武器,根据法律活动的规律、程序和特点实施行政管理。2、优点行政指令方法具有一定长处,不能忽视。能维持行政管理系统的集中统一,便于充分发挥行政组织的管理功能。法律手段是行政管理中运用其他方法的基础、前提和保障,为行政活动提供基本的规范程序;它调节各种管理要素之间的关系,使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都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助于行政管理的集中统一,保证行政管理工作和社会生活的秩序。3、缺点行政手段不利于发挥下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适当地单纯运用它,就会形成权力过分集中于上级、下级有职无权,养成对上级的依赖性,执行上级指示的被动习惯和消极意识。法律手段需完备的立法、健全的机构、精良的队伍和相应的投入。这样解释好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