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展开全部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
那么,法律主体与责任主体有何区别?
法律主体未必是责任主体,责任主体一定是法律主体。法律主体是指适用法律的人格主体,这种主体可以是法人,非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其行为都由法律来约束和调控,作出的行为只有超过法律才会成为责任主体。责任主体是指承担法律后果和责任的主体,是属于法律主体的范围。
以上就是法律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区别,责任主体属于法律主体的范围,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
那么,法律主体与责任主体有何区别?
法律主体未必是责任主体,责任主体一定是法律主体。法律主体是指适用法律的人格主体,这种主体可以是法人,非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其行为都由法律来约束和调控,作出的行为只有超过法律才会成为责任主体。责任主体是指承担法律后果和责任的主体,是属于法律主体的范围。
以上就是法律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区别,责任主体属于法律主体的范围,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