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以享受年休假,是指满一年后就有年休假还是说满一年后开始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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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以享受年休假,是指满一年后就有年休假还是说满一年后开始享有??劳动法规定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以享受年休假,是指满一年后就有年休假还是说满一年后开始享有?年休假工作年限是连续计算的,即从本人工作之日起到当前止(扣除中途失业或未工作时间),工作之日可以跨单位计算。年休假不可跨年计算,按自然年度分开。假设是第一次工作,工作时间是2009年7月1日。第一个自然年度:2009-1-1至2009-12-31,刚上班,不足一年,没有年休假。第二个自然年度:2010-1-1-至2010-12-31,你已达到满一年的条件,应享有休假天数为5天。在当年的7月1日才满一年,所以7-1到12-31为184天。184/365*5=2.52=2天(不足一天的不算)。第三个自然年度:2011-1-1至2011-12-31,因连续工作且超过一年,所以,当年的年休假就是按整年计算,即5天。第四个自然年度:2012-1-1至2012-12-31,当年也有5天。已过年份共7天的年休假是必须给的,不给就按3倍付工资的。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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