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怎么进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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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员应当承担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但若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损失并非其过错,而是不可抗力、货物本身性质、合理损耗以及他人过错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货物运输中,非承运人主观故意、过错造成的货物损失,可由承运人证明的情况下,不负赔偿责任。
如运输的货物属于水果等易腐烂产品,在约定时间内送达,但仍有损耗的,承运人不负责任等。
一、货物运输合同损失谁来承担
我国法律对货损责任采取过错推定原则,即如果承运人无法举证“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这三类免责情况的,便要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当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因货损向承运人主张索赔时,其只需要证明运输合同成立、货物交运以及货损发生的事实,而无须举证证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具有不当或者其他过错行为;只要承运人无法证明民法典该条规定的三类免责情形的存在,承运人就应当对货损承担赔偿责任。
二、运输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需承担什么责任
运输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需承担以下责任:托运人在运输合同中的责任:货物包装缺陷损坏,造成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污染、腐蚀、损坏、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托运人应对普通货物中的夹带、隐瞒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罐车运输货物时,托运人附有规格质量证明或检验报告,导致收货人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支付承运人卸货等存款和违约金。承运人的责任如下:承运人将货物错运到货地或者接货人的,应当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或者接货人。货物逾期的,承运人应当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灭失、短小、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当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联运货物发生灭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的,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承运人在终点阶段向其他承运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若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损失并非其过错,而是不可抗力、货物本身性质、合理损耗以及他人过错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货物运输中,非承运人主观故意、过错造成的货物损失,可由承运人证明的情况下,不负赔偿责任。
如运输的货物属于水果等易腐烂产品,在约定时间内送达,但仍有损耗的,承运人不负责任等。
一、货物运输合同损失谁来承担
我国法律对货损责任采取过错推定原则,即如果承运人无法举证“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这三类免责情况的,便要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当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因货损向承运人主张索赔时,其只需要证明运输合同成立、货物交运以及货损发生的事实,而无须举证证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具有不当或者其他过错行为;只要承运人无法证明民法典该条规定的三类免责情形的存在,承运人就应当对货损承担赔偿责任。
二、运输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需承担什么责任
运输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需承担以下责任:托运人在运输合同中的责任:货物包装缺陷损坏,造成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污染、腐蚀、损坏、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托运人应对普通货物中的夹带、隐瞒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罐车运输货物时,托运人附有规格质量证明或检验报告,导致收货人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支付承运人卸货等存款和违约金。承运人的责任如下:承运人将货物错运到货地或者接货人的,应当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或者接货人。货物逾期的,承运人应当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灭失、短小、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当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联运货物发生灭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的,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承运人在终点阶段向其他承运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