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的选举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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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选举程序:1、由村党组织向乡镇党委提出召开村党员大会的申请,经批复后研究筹备选举工作。
2、选举日到会党员人数达到全体党员总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
3、上届党支部书记代表村支部做述职报告
4、提名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并举手表决是否通过。
5、第一轮投票。无记名投票,选举出差额候选人(3人支部一般要选出5名候选人,5人支部一般要选出7名候选人)。
6、工作人员以姓氏笔划为序填写第二轮投票票样,并解释票样。
7、第二轮轮投票,有两种形式:一是先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出村支部委员。再由支部委员选举出支部书记、副书记。二是直接无记名投票选举出书记、副书记、委员。
村民选举法细则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村民代表有什么待遇
村民代表没有工资,但是可以根据工作情况给予补贴。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第一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
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决定,不少于三人,以奇数为宜。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2、选举日到会党员人数达到全体党员总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
3、上届党支部书记代表村支部做述职报告
4、提名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并举手表决是否通过。
5、第一轮投票。无记名投票,选举出差额候选人(3人支部一般要选出5名候选人,5人支部一般要选出7名候选人)。
6、工作人员以姓氏笔划为序填写第二轮投票票样,并解释票样。
7、第二轮轮投票,有两种形式:一是先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出村支部委员。再由支部委员选举出支部书记、副书记。二是直接无记名投票选举出书记、副书记、委员。
村民选举法细则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村民代表有什么待遇
村民代表没有工资,但是可以根据工作情况给予补贴。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第一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
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决定,不少于三人,以奇数为宜。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