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33分,刚考完科一、科三,驾驶证拿上了,公安系统又有一个以前的12分,是没有裁决的违法,是不是还得学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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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亲亲,《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2-25
驾驶证扣33分,刚考完科一、科三,驾驶证拿上了,公安系统又有一个以前的12分,是没有裁决的违法,是不是还得学习考试?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亲亲,不需要重新考试的哦,驾驶证扣33分,刚考完科一、科三,驾驶证拿上了,公安系统又有一个以前的12分,是没有裁决的违法,不需要重新报驾校;驾照扣分超过12分,不需要重新报驾校,也不需要重新考驾照,但如果是C驾照在实习期内扣满12分的话,就需要重新考驾照了。
现在交警队裁决了的话,是不是还得学习7天,在考科一
亲亲 是的哦,需要先进行7天安全学习,再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就可以恢复驾照。
问题是,我刚刚考完科一,科三啊
亲亲 可以等过段时间再进行处理哦
亲亲,《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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