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为什么要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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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规范化的汉民族共同语,全国通用,语音就要有一定的标准,要以一个地方的现实存在着的语音为标准音,绝不是什么人为地虚构的东西;更不能把几种方音糅杂在一起,勉强地合成一种既非此又非彼的东西。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是汉语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多少年来,北京语音的标准音地位,早已被大多数人公认了。
1955年,我国召开了“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会上通过了普通话的定义,那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该标准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对普通话的标准做出了明确的定义。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北京这个地方,大约1000年来,辽、金、元、明、清各朝都在这里作过京都,一直是政治文化中心。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北方有过不少的大战争和民族迁徒,北京语音和北方各地语音不可避免的相互影响。北京因其大城市的地位,人口频繁地流动,自然也吸取了不少地方语音,因而在北京语言中是有其代表性的。
明、清以来有所谓“官话”——北京音的北方话,随着当时的政治力量传布到各地,在全国汉族当中立下根基。“五四”运动以后,有所谓“国语统一运动”,后期的“国语”“国音”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
大约几十年以来的话剧、电影、曲艺、广播等,早就采用了北京语音。北京语音既然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喜欢听,喜欢说,听得懂,说得出,于是自然地取得了作为普通话的语音标准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