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不接受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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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7-24
甲方不接受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怎么办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甲方不接受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怎么办答首先承包人可以先和发包人确认无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将有争议项目单列,与发包人另行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发包人没有协商的诚意,承包人应尽快就整个竣工结算造价或有争议部分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以及从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欠付工程款的利息,避免一拖再拖。其次还有一个小技巧: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尽量在专用条款3.2款中约定“适用建设部369号文”,因为该文规定: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20~60天内,发包人应提出竣工结算审查意见,否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这样一旦发包人拖延审查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就可以要求发包人按自己计算的竣工结算造价支付工程款了。此外还需做好与工程结算造价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全面、有效、及时、完整,工程结算相关资料应包括:1、工程决(结)算书 (并备电子文档);2、工程量计算底稿;3、工程竣工图纸;4、施工合同文件、补充合同(协议);5、设计变更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单;6、工程量签证单(施工签证手续要规范、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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