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把档案弄丢了怎么办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
如果发现档案丢失,一定要进行再次确认,查看档案是否还在学校、当地人才中心、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或者档案存放的人才市场、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因为档案是伴随着个人成长、学习、工作的记录形成的,即使补办也不可能和之前的一模一样。所以只有在确认无法找到且急需档案时,可以通过原始档案重新建档。通过毕业院校、所在党组织等单位,咨询需要补办的相关材料,例如:入学登记表、大学成绩单、党团组织关系等,形成档案,最好在补办前先与档案存放地咨询清楚,因为补办后还需要经档案存放地审核有效后,才算成功。档案被单位丢失只能补开就业关系证明,如果个人与单位(包括委托管理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所等)有存放档案的相关协议,单位把个人档案丢失了,个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衍生问题:
转档案手续是什么?
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 对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转接工作。
如果发现档案丢失,一定要进行再次确认,查看档案是否还在学校、当地人才中心、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或者档案存放的人才市场、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因为档案是伴随着个人成长、学习、工作的记录形成的,即使补办也不可能和之前的一模一样。所以只有在确认无法找到且急需档案时,可以通过原始档案重新建档。通过毕业院校、所在党组织等单位,咨询需要补办的相关材料,例如:入学登记表、大学成绩单、党团组织关系等,形成档案,最好在补办前先与档案存放地咨询清楚,因为补办后还需要经档案存放地审核有效后,才算成功。档案被单位丢失只能补开就业关系证明,如果个人与单位(包括委托管理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所等)有存放档案的相关协议,单位把个人档案丢失了,个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衍生问题:
转档案手续是什么?
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 对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转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