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被电动车追尾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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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正在为您解答~ 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被电动车追尾责任如下:
正常情况下,应由电动车驾驶员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属于违章停车,如果因此而造成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电动车撞上机动车的,机动车的违章停车行为与事故发生间存在因果关系,机动车驾驶员应承担事故的责任。
但是,作为驾驶非机动车的驾驶员,未能尽量谨慎观察、确保安全通行的义务,最终导致在行使中撞上停放着的机动车的,其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所以,在正常的情况下,应由电动车驾驶员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11
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被电动车追尾谁的责任
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被电动车追尾责任如何判定
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被电动车追尾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责任的判定。正常情况下,应由电动车驾驶员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机动车驾驶员则负次要责任。
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属于违章停车,这种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机动车驾驶员应承担事故的一部分责任。然而,作为非机动车的驾驶员,也应当履行尽量谨慎观察、确保安全通行的义务。如果非机动车驾驶员未尽到这一义务,导致在行驶中撞上停放的机动车,其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在一般情况下,应由电动车驾驶员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机动车驾驶员则负次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拓展:
1. 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 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jubao。
4. 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 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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