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毕业签的合同就不可以进实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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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毕业实习期不需要签合同。在校生在用人单位实习,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民事关系,用人单位与实习生有意向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在实习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不签合同,谁吃亏
试用期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吃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话,则视为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话,则视为没有试用期,直接认定是劳动期限。如果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则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支付二倍工资。
二、实习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实习期间在校生不具备劳动者的资格,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受偿主体资格,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定义是什么
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定义如下:
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只涉及在校学生。
试用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进行相互了解、考察和选择而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一定的期限。
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2、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3、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
4、当事人的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不签合同,谁吃亏
试用期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吃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话,则视为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话,则视为没有试用期,直接认定是劳动期限。如果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则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支付二倍工资。
二、实习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实习期间在校生不具备劳动者的资格,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受偿主体资格,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定义是什么
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定义如下:
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只涉及在校学生。
试用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进行相互了解、考察和选择而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一定的期限。
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2、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3、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
4、当事人的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