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学生户口迁回原籍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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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户口迁回原籍一般需要以下手续:
1、申请人须向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大中专毕业生要求户口回原籍落户申请表(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本人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原籍地居住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入学迁出时的户口迁移证存根或原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簿等相关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
2、符合办理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向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要求户口回原籍落户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3、落户地派出所负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落户申请的调查,审核申请对象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充足,是否符合落户条件,经确认无误后签署初审意见;
4、由落户地派出所将相关资料报行政审批科审核、审批;
5、审批同意的,落户地派出所(办证中心)通知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一、户口强制迁出申请书怎么写?
需要先到落户地区申请办理手续,取得准予迁入户籍的准迁证,才可申请迁移户籍。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二、户口迁出是不是要户主同意
迁出户口不需要户主同意。迁户口如果是成年人,一般不需要户主同意,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迁移户口就需要户主同意,当然具体还是要看实际情况。
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迁入户籍的准迁证,再回到目前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拿到本人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1、申请人须向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大中专毕业生要求户口回原籍落户申请表(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本人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原籍地居住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入学迁出时的户口迁移证存根或原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簿等相关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
2、符合办理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向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要求户口回原籍落户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3、落户地派出所负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落户申请的调查,审核申请对象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充足,是否符合落户条件,经确认无误后签署初审意见;
4、由落户地派出所将相关资料报行政审批科审核、审批;
5、审批同意的,落户地派出所(办证中心)通知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一、户口强制迁出申请书怎么写?
需要先到落户地区申请办理手续,取得准予迁入户籍的准迁证,才可申请迁移户籍。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二、户口迁出是不是要户主同意
迁出户口不需要户主同意。迁户口如果是成年人,一般不需要户主同意,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迁移户口就需要户主同意,当然具体还是要看实际情况。
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迁入户籍的准迁证,再回到目前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拿到本人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