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申请要交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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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申请不需要交钱,即使是村规民约,也不能和国家的政策相违背,但是私自改变土地性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平均标准面积的宅基地、非法一户多宅的宅基地需要收费。
一、农村老房子确权后可以再重建吗
可以。严格管理并不是代表限制村民的盖房行为,只不过是不能随意盖房子了而已,在以前,农民盖房基本上是不需要任何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很多人想建就建了,没有人来管束,甚至有的还在耕地上盖起了房子,导致农村违建和一户多宅的情况多不胜数,造成了农村宅基地的资源浪费,所以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的一户一宅。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条件
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具备一定主体资格,即成为某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一员;
第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三,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农村村民,可以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
并且需要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三、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规定是:
1、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2、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3、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各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以内,四人的农户100㎡以内,五人的农户110㎡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以内。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一、农村老房子确权后可以再重建吗
可以。严格管理并不是代表限制村民的盖房行为,只不过是不能随意盖房子了而已,在以前,农民盖房基本上是不需要任何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很多人想建就建了,没有人来管束,甚至有的还在耕地上盖起了房子,导致农村违建和一户多宅的情况多不胜数,造成了农村宅基地的资源浪费,所以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的一户一宅。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条件
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具备一定主体资格,即成为某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一员;
第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三,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农村村民,可以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
并且需要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三、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规定是:
1、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2、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3、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各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以内,四人的农户100㎡以内,五人的农户110㎡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以内。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