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物品清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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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物品清关收件人必须是自然人,不能是公司、单位、集体、组织等。
2.衣服、鞋包、母婴用品、等收件人生活自用品,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进境;手术刀、飞机零件、服务器、激光测量仪等等,用于盈利或者其他非自用目的就不可以了哦~
3.个人物品清关物品不在海关或检疫禁止进境的名录内,比如:酸奶等都是禁止进境的,可别在这里花了冤枉钱呐~
一、走私废弃物品如何判刑
一、走私废物罪量刑如下:
1、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废物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监管制度和国家禁止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进境的制度。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却逃避海关监管,将其偷运入境。
二、哪些是走私行为
走私行为的认定1.未经国务院及其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2、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3.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帐册、电子数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2.衣服、鞋包、母婴用品、等收件人生活自用品,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进境;手术刀、飞机零件、服务器、激光测量仪等等,用于盈利或者其他非自用目的就不可以了哦~
3.个人物品清关物品不在海关或检疫禁止进境的名录内,比如:酸奶等都是禁止进境的,可别在这里花了冤枉钱呐~
一、走私废弃物品如何判刑
一、走私废物罪量刑如下:
1、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废物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监管制度和国家禁止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进境的制度。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却逃避海关监管,将其偷运入境。
二、哪些是走私行为
走私行为的认定1.未经国务院及其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2、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3.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帐册、电子数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