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到底有什么区别

吴莉
2022-12-17 ·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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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是我国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适用与用人单位招收高等学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收上述毕业生后原则是那个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员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在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高校毕业生新到用人单位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适用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际工作,提高其自身素质的过程或时间,属于学校教育的范畴。你的身份是学生,而不是单位员工。在实习期间,你与所在的实习单位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不收劳动法规的保护。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一、试用期是如何约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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