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自动离职,为了拿经济补偿金,让公司把离职原因写成公司辞退。在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上写了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反悔以公司辞退为由让公司进行经济补偿,法律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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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会支持,在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上写了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属于违反劳动法的,是无效条款。如果有离职原因写成公司辞退的话,劳动者有书面证明可以去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1-09
员工自动离职,为了拿经济补偿金,让公司把离职原因写成公司辞退。在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上写了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反悔以公司辞退为由让公司进行经济补偿,法律支持吗?
您好~会支持,在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上写了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属于违反劳动法的,是无效条款。如果有离职原因写成公司辞退的话,劳动者有书面证明可以去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