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予子女房子需要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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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予子女房子不需要公证。当房产所有权人把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其他人的时候,并不一定必须要为房屋赠与协议进行公证,房屋赠与协议是否公证并不会影响到房屋赠与协议的法律效力,当赠与双方都签字以后,房屋赠与协议就已经具有了法律效力,公证的作用只是增强约束力,使赠与人不能随意行使任意撤销权而已。
一、夫妻间的赠与需要通过儿女吗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民法典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二、如何撤销公证下发的赠与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对于公证赠与合同来说,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因此可以通过法定撤销权进行撤销。具体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房屋赠与与房产赠与孩子两年后能否撤销
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两年后,如果未进行权属变更登记,则可以撤销;如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变更或者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不能任意撤销,但一定法定条件下可以撤销。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一、夫妻间的赠与需要通过儿女吗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民法典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二、如何撤销公证下发的赠与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对于公证赠与合同来说,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因此可以通过法定撤销权进行撤销。具体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房屋赠与与房产赠与孩子两年后能否撤销
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两年后,如果未进行权属变更登记,则可以撤销;如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变更或者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不能任意撤销,但一定法定条件下可以撤销。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