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刘伟长律师
2023-02-10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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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住房类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购买本市二手住房;
5、按年还商贷提取;
6、购买本市拆迁安置住房提取;
7、购买公有住房提取。
二、非住房类
1、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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