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鉴定能到轻伤二级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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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鉴定书记录的创口长度是不够轻伤二级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6-26
重新鉴定能到轻伤二级标准吗?
按照鉴定书记录的创口长度是不够轻伤二级的
加上面部的是7.7cm
达不到8cm
按体表面积呢?高179CM重75Kg
体表面积要达到体表面积的百分之六
这个按照挫伤面积在百分之三左右
到不了百分之六的
那能达到吗?上面鉴定头部瘀血面积没写
应该到不了吧,还差百分之三,还要有那么大的面积的挫伤
自己一个手掌面的面积相当于体表面积的百分之一
自己可以大致判断一下
上面三个依据,单独一个都能答到轻微伤条件吗?合在一起不能轻伤?
长度可以相加,长度和面积不能合并
网上有讲锐器伤8cm,钝器伤6cm,我这是锤子打伤
你说这个是老的标准,已经废止不用了,现在的新标准不分锐器钝器,都是8cm
以上面鉴定结果只能轻微伤吗?有什么其他方法轻伤
自己找个尺子测量一下法医量的伤口长度也没有问题,如果法医的测量少了有可能到轻伤,毕竟按照这个数据看就查0.3厘米
好
还有就是肩关节的活动是不是有影响,如果有功能障碍,看看功能方面能不能构成轻伤,不过功能要三个月以后才可以鉴定
面部的伤口的长度是可以加到头部的
按照头部的标准来鉴定,但是头部的不能加到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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