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不接收员工档案吗?
可以的,大部分企业不能自己管理人员档案,为避免托管费企业不接收人员档案。基本没有别的办法了。
1、缴纳社保保险的时候要求有个人档案(当然也有些地方的社保处不做强制性规定),若没有则不能进行参保,另外,即使能参保,到退休的时候退休金的领取是要到档案地办理,处理不好会影响退休;
2、各项奖励、荣誉不能进入档案;
3、不能进行职称评定。
扩展资料:
人事管理档案
人事管理档案的建立
人事管理档案应在员工到职一周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将员工到职后形成的人事资料收集完整,待员工经试用期考核通过,正式录用时将其人事资料移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对移交的人事资料要依据《人事管理档案分类目录》进行审核,发现有人事资料不完整的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索,以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与完整。
对营销人员、送货员、外派财务人员等特殊岗位的人员应收取学历证原件;对外派财务人员还需收取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对营销人员及非总部财务人员同时需收取担保文件。
收取员工相关证件时,应向对方出具收据(一式二份),一份交对方,一份存入档案袋(盒)查验。
人事资料收集、归档后,人事管理专员应在档案袋(盒)上详细填写员工姓名及档案资料清单等内容,依档案材料分类目录顺序排列,各类资料以形成时间为序,分类装订,并注明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经办人姓名。
档案管理员应将档案资料分类存放、严格保管。
人事管理档案的健全、更新
公司员工考核、任免、奖惩、教育培训、薪资调整、职务异动等人事资料一经形成,员工所在部门应及时协助人力资源部整理相关资料。
员工调任、晋升、降职、免职等人员异动资料归档时,除按资料形成时间顺序排列装订在档案第三类外,同时应在《人员薪资/异动变化记录表》中登记。
员工薪资变动资料归档时,除按资料形成时间顺序排列装订在档案第五类外,同时在《员工薪资/异动记录表》中登记,如因调任、晋升、降职等人事异动涉及薪资变动时,所归档资料仍放第三类。
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专员在对收集上来的各项人事资料审核无误后,应参照5.2.1.5条款规定交档。
人力资源部本着对员工负责的态度,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填写《人事(管理)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人事管理档案建立后,由人力资源部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保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档案
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企业不具备保管员工档案的资格。
档案存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存放于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一种是存放于有存放档案资格的单位。
根据劳动部和国家档案局的规定,具体如下: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业仅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且企业的党组织是党委级的方可接收及保管人事档案,其它的诸如合资、外商独资民营企业均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和接收权。
凡不具备档案接收权的企业,一般做法是:一是与当地的人社局签订人事档案托管协议,由人社局托管本企业的人事档案,并按每份档案10~20元/月不等的标准,向人社局缴纳托管费。这是较好的企业这样做。二是根本就不要档案,由员工自行到人社局办理托管档案,由员工自己负担档案托管费。
企业必须要具备二级档案资质才能结转存留个人档案。估计单位没有去办理这个资质,最好不好存放员工个人档案。建议员工个人把档案转移到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费用自理。企业可以自行建立员工档案登记,这个可以单位存留。
人事管理档案应在员工到职一周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将员工到职后形成的人事资料收集完整,待员工经试用期考核通过,正式录用时将其人事资料移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对移交的人事资料要依据《人事管理档案分类目录》进行审核,发现有人事资料不完整的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索,以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与完整。
对营销人员、送货员、外派财务人员等特殊岗位的人员应收取学历证原件;对外派财务人员还需收取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对营销人员及非总部财务人员同时需收取担保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