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在派出所调解了是不是结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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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故意伤害案属公诉案件,是否撤案处理,由办案机关决定,就连受害人都无权左右案件的进展。达成赔偿协议只不过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而已,并不能因此不追究刑事责任,除非办案机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一、派出所报案后多久可以立案
派出所报案后多久立案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来决定。
派出所报案之后,一般会在三日内予以立案,如果该案件涉嫌犯罪线索需要进行查证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如果该案件属于重大疑难案件的,经批准三十日内立案,不论是否立案公安机关都会通知控告人。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包括:
1、受理、立案、破案程序的有关规定;
2、采取强制措施的有关规定;
3、扣押、没收、返还物品、文件的有关规定;
4、法医伤情鉴定的有关规定。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二、派出所立案可以撤销吗
对于刑事案件,公安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过追诉时效的特赦免除刑罚的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的应当撤销案件。受害人无权撤案,可以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于自诉的刑事案件,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诉。
三、公安局立案程序
1、受理案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2、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把该系统自动编号的《报案回执》交报案人。
3、接受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遇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但需要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对于延长审查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工作。
4、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认为有犯罪事实;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5、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6、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派出所报案后多久可以立案
派出所报案后多久立案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来决定。
派出所报案之后,一般会在三日内予以立案,如果该案件涉嫌犯罪线索需要进行查证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如果该案件属于重大疑难案件的,经批准三十日内立案,不论是否立案公安机关都会通知控告人。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包括:
1、受理、立案、破案程序的有关规定;
2、采取强制措施的有关规定;
3、扣押、没收、返还物品、文件的有关规定;
4、法医伤情鉴定的有关规定。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二、派出所立案可以撤销吗
对于刑事案件,公安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过追诉时效的特赦免除刑罚的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的应当撤销案件。受害人无权撤案,可以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于自诉的刑事案件,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诉。
三、公安局立案程序
1、受理案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2、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把该系统自动编号的《报案回执》交报案人。
3、接受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遇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但需要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对于延长审查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工作。
4、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认为有犯罪事实;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5、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6、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