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俄 全 面 勘 分 边 界 条 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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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4-01
《中 俄 全 面 勘 分 边 界 条 约》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又称“塔城议定书”或“塔城界约”,是沙皇俄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割占中国西北地区领土(今称外西北)的不平等条约,由清廷代表明谊等与沙俄代表巴布科夫等于公元1864年10月7日(同治三年九月七日,俄历1864年9月25日)在塔尔哈巴台(今塔城)订立。《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共10条,主要内容有:1.重新规定从沙宾达巴哈起至浩罕边界为止的中俄西段边界,新界以西原属中国的土地划归俄国。2.划界后,新边界线附近居民,“地面分在何国,其人丁即随地归为何国管辖”。3.换约后满240天,两国立界大臣会同,“按照议定界址,建立界牌鄂博”,并拟定国界记文,互换为凭。4.立界后,位于新界俄国一侧的原有中国卡伦,应于一个月内迁往中国一侧。塔尔巴哈台所属巴克图卡外民庄五处,限10年内内迁。《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后,中俄双方陆续勘界立碑并签订了《科布多界约》《乌里雅苏台界约》《塔尔巴哈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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