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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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企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它是工程建设及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主要划分为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和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两大部分。《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全省施工文件管理的最低标准,为全省工程技术资料整理提供一个范例,各地在执行时,不得低于此标准。
第一部分总则、术语、管理职责
一、编制目的及原则
为了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地基础、主体结构安全与功能适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编制。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均应执行本规程。
四、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1、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并完成,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责任方签字齐全施工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宜采用缩微品。
4、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统一标准等)
5、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应使用项目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的授权证明。
6、建设单位监督专业分包单位及时将施工技术资料完整、全面、准确地移交给总承包单位。
7、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经监理单位认可后及时移交给工程施工单位整理归档。
8、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编制工作,也可委托监理或施工单位进行。竣工图:工程竣工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归档整理规范)。
9、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后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10、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对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要求。
11、监理单位提供合格、完整的监理资料。
12、施工单位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技术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职责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13、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汇总、组卷;并按合同约定数量编制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自行保存一套。
14、施工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先自检、后交接检再验收的程序,加强过程控制。
15、施工技术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审批均应有时限性要求。在合同中有约定时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时,施工技术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16、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明确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办法,包括套数、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专业分包亦遵守本规定。
17、施工技术资料代号:
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鲁JJ
桩基工程鲁ZJ
钢结构工程鲁GG
幕墙工程鲁MQ
给排水与采暖工程鲁SN
通风与空调工程鲁TK
建筑电气工程鲁DQ
电梯工程鲁DT
智能建筑工程鲁ZN
工程检测报告代号鲁JC
因《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出台较晚,节能分部工程的表格省内尚未制定完善。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如:鲁JJ-001-001。
18、施工技术资料顺序号的填写原则
专用表格随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从001开始连续标注。对同一张表格(隐蔽验收记录)等,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从001开始连续标注。无示范表格的,在资料的右上角注明编号或顺序号。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企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它是工程建设及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主要划分为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和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两大部分。《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全省施工文件管理的最低标准,为全省工程技术资料整理提供一个范例,各地在执行时,不得低于此标准。
第一部分总则、术语、管理职责
一、编制目的及原则
为了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地基础、主体结构安全与功能适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编制。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均应执行本规程。
四、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1、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并完成,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责任方签字齐全施工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宜采用缩微品。
4、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统一标准等)
5、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应使用项目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的授权证明。
6、建设单位监督专业分包单位及时将施工技术资料完整、全面、准确地移交给总承包单位。
7、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经监理单位认可后及时移交给工程施工单位整理归档。
8、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编制工作,也可委托监理或施工单位进行。竣工图:工程竣工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归档整理规范)。
9、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后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10、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对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要求。
11、监理单位提供合格、完整的监理资料。
12、施工单位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技术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职责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13、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汇总、组卷;并按合同约定数量编制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自行保存一套。
14、施工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先自检、后交接检再验收的程序,加强过程控制。
15、施工技术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审批均应有时限性要求。在合同中有约定时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时,施工技术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16、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明确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办法,包括套数、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专业分包亦遵守本规定。
17、施工技术资料代号:
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鲁JJ
桩基工程鲁ZJ
钢结构工程鲁GG
幕墙工程鲁MQ
给排水与采暖工程鲁SN
通风与空调工程鲁TK
建筑电气工程鲁DQ
电梯工程鲁DT
智能建筑工程鲁ZN
工程检测报告代号鲁JC
因《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出台较晚,节能分部工程的表格省内尚未制定完善。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如:鲁JJ-001-001。
18、施工技术资料顺序号的填写原则
专用表格随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从001开始连续标注。对同一张表格(隐蔽验收记录)等,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从001开始连续标注。无示范表格的,在资料的右上角注明编号或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