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和收购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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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和收购的区别主要包括:
1、程序不同,收购应当采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并购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
2、范围不同,收购的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并购是企业之间合为一体等。
一、公司并购的形式有哪些
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
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
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公司收购定价的确定办法有几种,包括市盈率模型、资产价值模型及贴现金流量法。
每种办法采用的计算因素不同,是从不同角度出发的。正确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是公司收购中的重要一环,可以节约成本。
二、企业兼并的方式有哪些 并购中的风险有哪些
一、企业兼并的方式有:
1.整体收购目标公司。整体收购目标公司的具体做法与后果是收购方吞并目标公司的全部,在并购行为完结时,目标公司不复单独存在而成为兼并方的一部分。
2.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指只获取目标公司的一部分或全部资产。
3.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在这种形式下,收购方经由协议或强行收购的方式发出收购要约,取得目标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股份。
二、企业并购中的风险有:
企业并购中的风险是指并购过程中由于对应该支付的价格、资金来源和支付方式方面运作不合理而导致的风险,主要风险形式如下:
1.估价风险。由于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处于发展阶段,在评估的技术或手段上尚不成熟,这种误差可能更加明显。此外,资产评估部门也有可能在多方干预或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不顾职业道德,出具虚假的评估报告。
2.融资与支付风险。一般而言,并购行为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企业无论选择哪种融资途径,都存在着一定的融资风险,如果收购方在收购中所付代价过高,可能会导致企业在收购活动后,资本结构恶化,负债比例过高,付不出本息而破产倒闭。
三、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
企业并购重组债务重组:
1.以现金收购资产;
2.以现金收购股权;
3.以股权收购资产;
4.以股权收购股权;
5.以资产收购资产。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程序不同,收购应当采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并购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
2、范围不同,收购的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并购是企业之间合为一体等。
一、公司并购的形式有哪些
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
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
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公司收购定价的确定办法有几种,包括市盈率模型、资产价值模型及贴现金流量法。
每种办法采用的计算因素不同,是从不同角度出发的。正确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是公司收购中的重要一环,可以节约成本。
二、企业兼并的方式有哪些 并购中的风险有哪些
一、企业兼并的方式有:
1.整体收购目标公司。整体收购目标公司的具体做法与后果是收购方吞并目标公司的全部,在并购行为完结时,目标公司不复单独存在而成为兼并方的一部分。
2.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指只获取目标公司的一部分或全部资产。
3.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在这种形式下,收购方经由协议或强行收购的方式发出收购要约,取得目标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股份。
二、企业并购中的风险有:
企业并购中的风险是指并购过程中由于对应该支付的价格、资金来源和支付方式方面运作不合理而导致的风险,主要风险形式如下:
1.估价风险。由于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处于发展阶段,在评估的技术或手段上尚不成熟,这种误差可能更加明显。此外,资产评估部门也有可能在多方干预或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不顾职业道德,出具虚假的评估报告。
2.融资与支付风险。一般而言,并购行为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企业无论选择哪种融资途径,都存在着一定的融资风险,如果收购方在收购中所付代价过高,可能会导致企业在收购活动后,资本结构恶化,负债比例过高,付不出本息而破产倒闭。
三、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
企业并购重组债务重组:
1.以现金收购资产;
2.以现金收购股权;
3.以股权收购资产;
4.以股权收购股权;
5.以资产收购资产。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