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因管理的特征

陈友联
2022-12-14 · 经济纠纷,婚姻家庭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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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有如下特征:
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管理人必须为本人管理一定的事务,不管是对本人财产的保存、改良、利用,还是对其处分。
2.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管理人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从其动机来看,管理人的管理从为他人利益服务出发;从其效果来看,管理行为所取得的利益最终都为本人所享有。
3.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如果管理人与本人之间有管理事务的协议,或法律规定管理人有管理他人事务的义务,均不构成无因管理。
一、债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债产生的原因有:
1、合同。合同是债权的主要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对自己的过错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负责。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失,即使没有过错,仍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原因,也没有合同原因,取得不当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为避免他人利益的损失,没有法律或者约定义务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人支付必要的费用。
二、无因管理之债是什么意思?
无因管理之债是根据法律规定,因发生无因管理事实而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的债的关系。其中管理人负有将管理事实和情况告知本人,并将管理事务所得利益交付本人的债务,而本人则负有偿付管理人支出的必要管理费用,赔偿管理人损失的债务。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法定之债,其构成不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为要件,其内容须由法律具体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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