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安家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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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芜湖安家补助政策:
1、给予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2%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7%,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
2、给予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5%,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
一、芜湖安家补助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高校毕业生购房安家补助申请表(申请人可到各区办理部门、房地产登记管理处缴纳契税窗口领取或登录芜湖市人社局官网下载打印);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已婚需另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上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共有人,提供所有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3、所购房屋产权证书(一手房需附购房合同);
4、所购房屋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
5、申请人学历或职称证书;
6、申请人相关就业证明(在本市社保缴费记录等)。
二、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1、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
2、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3、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4、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5、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6、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1、给予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2%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7%,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
2、给予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5%,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
一、芜湖安家补助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高校毕业生购房安家补助申请表(申请人可到各区办理部门、房地产登记管理处缴纳契税窗口领取或登录芜湖市人社局官网下载打印);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已婚需另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上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共有人,提供所有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3、所购房屋产权证书(一手房需附购房合同);
4、所购房屋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
5、申请人学历或职称证书;
6、申请人相关就业证明(在本市社保缴费记录等)。
二、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1、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
2、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3、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4、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5、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6、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