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是做什么的
对于一个行政单位来说,工作内容是根据行政职责来定义和制定的。审计局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负责起草审计方面的地方性审计业务规章制度,编制和完成全市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做好审计信息的编报和统计工作,利用好审计成果。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预算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财政决算。
3.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4.市属地方金融、保险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市政府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市级投资塌渗和以市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