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公公婆婆买的房子我有份吗

赵丹
2022-12-27 · 法律顾问,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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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的房子媳妇是否有份,需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公婆将房子用赠予或者交易的方式给了丈夫的话,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媳妇有份;
2、如果公婆逝世,丈夫继承了公婆的房子,则媳妇有份;
3、如果公婆立遗嘱明确房子没有媳妇的份额,则媳妇没份。比如甲的公婆立遗嘱明确房子没有甲的份额,则甲没份。
一、能继承婆婆的遗产吗
儿媳在丧偶之后只要仍然对公婆履行了赡养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次其次公婆也可以按照遗嘱指定继承人的方式,指定儿媳妇为自己的继承人,那么儿媳也是可以遗嘱进行遗产继承的。
二、儿媳妇赡养公婆有法律依据吗
在法律上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法律规定,只有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是这里的子女不包括因姻亲成为的子女即不包括女婿、儿媳,所以儿媳妇没有法律上可以不赡养公婆,这不是儿媳妇的法定义务。
三、媳妇对公婆有哪些义务?
没有。
首先,一般情况下,媳妇对公婆没有义务,但法律鼓励这一行为,如:丧偶的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具有继承权。
其次,法律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成年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包含以下内容: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再次,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因此,媳妇对公婆没有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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