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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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主要是指夫妻打算离婚,但一方或者双方不在婚姻登记地居住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因此夫妻在异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
一、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江西户口可以在广东办理离婚吗
如果在广州常住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广州离婚的。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不可以在异地离婚。
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则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可在原告起诉时居住地起诉离婚。
二、北京能在异地办理离婚登记吗
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因此,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江西户口可以在广东办理离婚吗
如果在广州常住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广州离婚的。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不可以在异地离婚。
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则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可在原告起诉时居住地起诉离婚。
二、北京能在异地办理离婚登记吗
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因此,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