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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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名称需要的材料如下:
1、按照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格式,由公司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2、变更公司名称的决议或决定。一般情况下,变更公司名称应当经过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名股东,则直接由股东作出书面决定。
3、变更公司名称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因为公司名称变更必然导致章程需要变更,公司章程应当提交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名称核准文件。公司变更名称,应当确保公司变更后的名称不存在与其他公司名称冲突,或者侵犯第三方商号权的情况,因此,公司在变更名称前,应当核准该名称可以使用。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可以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提前核准名称。
一、营业执照后改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各种登记事项变更的具体规定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涉及冠有重庆市、中国等字样或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应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报批;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后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自股款缴足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三次,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规定期限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三次公告的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情况的说明;
5、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类型的,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公司变更股东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化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有关的股东会决议、股份转让协议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的,应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
8、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化的,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按照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格式,由公司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2、变更公司名称的决议或决定。一般情况下,变更公司名称应当经过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名股东,则直接由股东作出书面决定。
3、变更公司名称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因为公司名称变更必然导致章程需要变更,公司章程应当提交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名称核准文件。公司变更名称,应当确保公司变更后的名称不存在与其他公司名称冲突,或者侵犯第三方商号权的情况,因此,公司在变更名称前,应当核准该名称可以使用。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可以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提前核准名称。
一、营业执照后改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各种登记事项变更的具体规定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涉及冠有重庆市、中国等字样或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应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报批;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后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自股款缴足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三次,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规定期限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三次公告的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情况的说明;
5、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类型的,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公司变更股东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化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有关的股东会决议、股份转让协议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的,应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
8、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化的,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