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浦镇规划与未来发展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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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构筑高质量产业平台。坚定不移推进杭州精密智造产业园改造提升,深化与大企业、大平台的合作,谋划工业园区连片改造。推进杭州南部医疗健康产业园建设,做好一期的政策落地与宣传推介,以及二期15亩土地的开发建设。加大存量资源的盘活利用,完成2宗工业用地出让,实施至少7个企业存量工业用地有机更新,为优质项目落地腾出发展空间。出台园区企业厂房及土地租赁管理办法,加大对只租不管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园区管理。
2.推动高质量转型升级。紧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争取完成20个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旧厂房改造项目13个、改造面积12.5万平方米。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通过入园集聚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关停淘汰一批,整理辖区低效工业用地,加速腾笼换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争取新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省级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争取经费投入年增长20%。
3.招引高质量产业项目。通过乡贤回归、上门招商、以商引商,围绕精密智造、数字经济、医疗健康等产业方向,吸引一批产业层次高、投资规模大、产出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落地投产。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对接“5213”人才项目,加大人才招引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驻企服务机制,落实企业和项目服务清单,完善“五个一”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服务保障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1.构筑高质量产业平台。坚定不移推进杭州精密智造产业园改造提升,深化与大企业、大平台的合作,谋划工业园区连片改造。推进杭州南部医疗健康产业园建设,做好一期的政策落地与宣传推介,以及二期15亩土地的开发建设。加大存量资源的盘活利用,完成2宗工业用地出让,实施至少7个企业存量工业用地有机更新,为优质项目落地腾出发展空间。出台园区企业厂房及土地租赁管理办法,加大对只租不管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园区管理。
2.推动高质量转型升级。紧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争取完成20个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旧厂房改造项目13个、改造面积12.5万平方米。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通过入园集聚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关停淘汰一批,整理辖区低效工业用地,加速腾笼换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争取新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省级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争取经费投入年增长20%。
3.招引高质量产业项目。通过乡贤回归、上门招商、以商引商,围绕精密智造、数字经济、医疗健康等产业方向,吸引一批产业层次高、投资规模大、产出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落地投产。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对接“5213”人才项目,加大人才招引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驻企服务机制,落实企业和项目服务清单,完善“五个一”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服务保障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