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换物业公司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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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您好,业主委员会换物业公司的程序如下:
1. 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进行投票表决,若2/3以上同意,则可更换物业公司。
2. 由业委会负责物业招标工作,制定管理要求和费用,制作标书。
3. 联系物业公司或房管部门进行物业招标。
4. 由业主组建评标小组,或请房管部门领导参加以示公允。
5. 评标,选出中标的物业。
6. 由业委会向业主宣布招投标报告,并出示评标过程和结果,业主对结果进行投票表决。
7. 表决通过,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新老物业进行工作交接,新物业进场。
8. 表决否定,重新从步骤2开始,对落选的物业公司再次评标。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04
业主委员会换物业公司的程序
您好,业主委员会换物业公司的程序如下: 1. 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进行投票表决,若2/3以上同意,则可更换物业公司。 2. 由业委会负责物业招标工作,制定管理要求和费用,做标书。 3. 联系物业公司或房管部门进行物业招标。 4. 由业主组建评标小组,或请房管部门领导参加以示公允。 5. 评标,选出中标的物业。 6. 由业委会向业主宣布招投标报告,并出示评标过程和结果,业主对结果进行投票表决。 7. 表决通过,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新老物业进行工作交接,新物业进场。 8. 表决否定,重新由步骤2进行,对落选的物业公司再次评标。
地下车库需要计算进去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亲,如果原先合同有计算进去,那么后面也是可以计算进去的。
地下车库部分车位是开发商的,用计算进去吗?
亲,如果之前并没有管理,就不用计算进去的。
没有收过任何管理费,但有管理。业主免费停车三年
亲,那可以签署管理到到期为止。
现在想换掉物业公司,之前地下车库一直没有收过管理费,之前的物业是开发商留下来的物业,因为各种原因,拿不到物价局批准,所以收取不了管理费用!
亲,如果收取不了管理费用,那您要跟物业公司协商地下车库不计算进去的,但是物业费收取不一定要物价部门批准的。
有这样的法律法规依据没有?
您好,是有的!在物业法中但凡物业参与管理的的小区,都是需要进行收费的。这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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