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形车辆所有者或管理者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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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车具有缺陷,且缺陷系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知道驾驶员无驾驶证;知道驾驶员喝酒、吸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