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2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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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5-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2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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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三十七条第二款一般处罚多少金额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该条并没有规定处罚金额
现在交通局扣了我的车辆营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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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扣了证我就直接回来卸了货了
然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