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行政事业单位收据是谁负责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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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收据应由财政部门印制,各行政单位领用。 财政行政事业单位收据是财政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开具。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7-22
财政行政事业单位收据是谁负责开具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收据应由财政部门印制,各行政单位领用。 财政行政事业单位收据是财政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开具。
财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负责开具,工会的由工会出纳及会计负责。
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是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是政府机关在收到款项时开具的收据。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付款单位、开票日期、收款项目、数量、金额、收款单位、收款人以及联次。第七条 下列行为,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一)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二)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代为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付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代收教材费、体检费、水电费、供暖费、电话费等。(三)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四)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