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老板不管应该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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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工地受伤老板不管,不管医药费,还是其他的工伤赔偿,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除了承担医药费还需要赔偿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8-24
工地受伤老板不管应该找哪个部门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工地受伤老板不管,不管医药费,还是其他的工伤赔偿,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除了承担医药费还需要赔偿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法律分析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工伤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国外务工受伤,回国后单位不承认怎么办
有证据就向法院提起诉讼
是派遣工吗?有没有合同之类的
是国内出国务工人员,签的合同2年在公司里,但实际在国外务工3年,也就是多务工一年,当时合同到期,不让回来
有实际的工作证明吗?包括对方给的工资,打卡记录等
有工资证明,回国后国外还有几个月工资没发,现在受伤比较严重,但回来后,单位不承认,说是自已弄伤的
之前受伤的时候有保留证据吗?
包括受伤时跟公司的沟通。
当时跟工地领导说了,领导说切掉脚指头,因为是非洲医学不好,切掉后就一直好不了,回来时还用拐杖的,
有没有证据,其实要起诉证据最为重要。
受伤时有工友在现场,但这工友还在国外干活没回国,我该怎么办
最重要的是当时受伤之后跟公司沟通的聊天记录之类的,不然这么久了,公司有很多理由来说不上因为工作受的伤
当时只是口头说的话,现场负责人也还在国外,脚在国外受伤已有很长时间,一直好不了才回国的
受伤都没有报备之类的吗?只是跟当地领导口头说?
这就对维权很不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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