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车违章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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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原则上应当在专门的教练场地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教练车是可以上路的,(因任务就是教不会者学习的)但必须是执行教学任务,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路线上行驶。(时间与路线要交井部门规定)违章造成后果同样负责任,主要追究教练员责任。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08)《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将机动车按使用性质分为营运和非营运两大类,《机动车使用性质细类表》中明确营运机动车包括教练车。而教练车登记的使用性质为“教练”,因此属于营运机动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教练车是可以上路的,(因任务就是教不会者学习的)但必须是执行教学任务,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路线上行驶。(时间与路线要交井部门规定)违章造成后果同样负责任,主要追究教练员责任。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08)《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将机动车按使用性质分为营运和非营运两大类,《机动车使用性质细类表》中明确营运机动车包括教练车。而教练车登记的使用性质为“教练”,因此属于营运机动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