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担保人的有效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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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限是多长,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1.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需要根据约定的担保期限执行。
2.如果没有约定担保的期限,那么保证期间就会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有哪些呢?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条文中对有效期限叫“担保期间”。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借条担保人的有效期需要根据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您明白了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1.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需要根据约定的担保期限执行。
2.如果没有约定担保的期限,那么保证期间就会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有哪些呢?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条文中对有效期限叫“担保期间”。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借条担保人的有效期需要根据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您明白了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