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要求退还彩礼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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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起诉离婚要求退还彩礼的办法:
1、当事人应当收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的证据,然后据此起草起诉状;
2、当事人应当将上述材料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人民法院经查证属实的,对当事人提出的退还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一、夫妻离婚男方父母给的钱还能要回吗?
夫妻离婚男方父母给的钱如果是彩礼钱,有以下情形,可以要回: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另外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证属实,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办理了结婚登记彩礼钱可以退回来吗
领完结婚证就形成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但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的是可以退还彩礼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离婚后彩礼退吗
离婚后的彩礼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但以下情况彩礼需要退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时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离婚时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当事人应当收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的证据,然后据此起草起诉状;
2、当事人应当将上述材料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人民法院经查证属实的,对当事人提出的退还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一、夫妻离婚男方父母给的钱还能要回吗?
夫妻离婚男方父母给的钱如果是彩礼钱,有以下情形,可以要回: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另外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证属实,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办理了结婚登记彩礼钱可以退回来吗
领完结婚证就形成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但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的是可以退还彩礼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离婚后彩礼退吗
离婚后的彩礼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但以下情况彩礼需要退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时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离婚时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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