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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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可以吗
这个问题需要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具体解释如下:
(一)根据的是《民法典》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
(三)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
(四)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五)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他有权利分割。
二、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离婚时要一人一半吗
首先来讲,该房产并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取得的,在未加名之前,系一方个人所有。我认为,婚后加名是一种赠与行为,但该赠与是在夫妻关系存在的前提下,属于目的赠与。婚姻存续是前提,婚后房产加名属于附随身份关系的财产法律行为。从当事人意思自治、公平合理的角度来看,判决离婚房产一人一半,并不合理。特别是,考虑到有些婚姻的缔结本身就是冲着房产来的,通过婚姻获得巨额的财产利益,也与公序良俗相悖。加名变为共同财产,但并不意味着涉案房产要对半分。分割原则上,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应综合客观情况,考虑房屋的来源、双方的出资、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酌定房屋归属及折价补偿问题。
三、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怎么办理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如果是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那么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如果在婚后想要加名字,那么就属于赠与的方式,这时候房产的产权由双方所有,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问题需要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具体解释如下:
(一)根据的是《民法典》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
(三)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
(四)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五)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他有权利分割。
二、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离婚时要一人一半吗
首先来讲,该房产并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取得的,在未加名之前,系一方个人所有。我认为,婚后加名是一种赠与行为,但该赠与是在夫妻关系存在的前提下,属于目的赠与。婚姻存续是前提,婚后房产加名属于附随身份关系的财产法律行为。从当事人意思自治、公平合理的角度来看,判决离婚房产一人一半,并不合理。特别是,考虑到有些婚姻的缔结本身就是冲着房产来的,通过婚姻获得巨额的财产利益,也与公序良俗相悖。加名变为共同财产,但并不意味着涉案房产要对半分。分割原则上,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应综合客观情况,考虑房屋的来源、双方的出资、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酌定房屋归属及折价补偿问题。
三、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怎么办理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如果是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那么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如果在婚后想要加名字,那么就属于赠与的方式,这时候房产的产权由双方所有,就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