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混结构构造柱设置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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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抗震规范要求,构造柱主要设置于抗震墙中。120(或100)厚墙当墙高小于等于3米时,开洞宽度小于等于2.4m,若不满足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180(或190)厚墙,当墙高小于等于4m,开洞宽度小于等于3.5m。
若不满足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墙体转角处无框架柱时、不同厚度墙体交界处,应设置构造柱。当墙长大于8m(或墙长超过层高2倍)时,应该在墙长中部(遇有洞口在洞口边)设置构造柱。
砖混构造柱尺寸标准:
通常情况下构造柱截面为墙厚*240mm,240*240mm,多层黏土砖房设置构造柱最小截面采用240mm×180mm。构造钢筋一般采用4φ12,箍筋采用φ6@200mm,其间距不宜大于250mm。房屋四角,挑梁处,底框第二层砖房上等加强部位的构造柱截面和纵向钢筋要适当增大。设防烈度为7度时,多层砖房超过六层。8度时多层砖房超过五层及9度时,构造柱的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