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法中艺术语言与艺术创作的关系怎么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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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09
在书法中艺术语言与艺术创作的关系怎么去理解
书法即是文字的书写法则。书法同时还包含艺术的概念,有人说书法是文化,也有人说书法是艺术。各人理解不一,难有统一的答案。但这是书法的基本问题,如果含糊不清,就很难理解书法的本质是什么,书法的精神是什么,也很难分辨书法的技术和艺术关系。我们可以从书法的发展历程中寻找答案第一、书法不仅仅是“字”,而且是“文”。“文”的本意就是修饰和点缀之意。古人发明文字,从大自然物象中得到启发,随形附意,这种高度概括的抽象符号,人们早已认定为艺术,称之为书法。历朝历代的书法,虽然依附与文字,但随着文字的演变而发展,书法始终有着自身的书写法则,完全不受文字左右,沿着书写规律而发展,书法之“法”就是区别于文字、并称之为艺术的根本所在。第二、书法不仅是“术”,而且是“艺”。书法的技术,就是技法,字的点画、结体,笔势、章法布局以及笔墨技巧,都属技法,技法既包含技术也包含法则。技术好比工人做产品,按照图纸加工一个零件,所必需具备技巧和动作要领,如果不懂得操作步骤和要领,就没有技术,不能完成产品的加工。而这里的图纸就是法则。注意这里的技术,必须要遵从法度的约束和管制,否则,就是盲目的“技术”。而艺术,好比加工产品的图纸,所包含该产品的思想理念、设计构思的元素以及所包含文化、精神、意趣等。书法的艺术就体现在“书”、“法”两字上,“书”不仅仅是文字的翻版,在书写过程中,加入了人的思想感情等因素;而“法”虽然是必须遵从的法度,但因人书写的属性,不可能是机械的刻录,也同样加入了个性元素。这一个性表现,就是书法的魂,就是艺术。第三、 书法不仅是“形质”,而且是“神采”。古人说,神采为上,形质次之。两者是辩证的关系,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她与上古时代延续下来的“贵神贱形”思想是一致的。这里的神采反映书家性灵、精神与自然万物相吻合之境界,是一种神通意合的高境界,而主宰这一境界者是人的“情”、“思”和“意”,并且通过文字的形质得以彰显。这就是天然而成的功夫形成的笔墨审美最高标准,即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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