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是必须要对应的公司名称才能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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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6-13
专票是必须要对应的公司名称才能开吗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是的,专用发票(简称“专票”)必须对应开票单位的名称。根据我国税务法渣告规定,专票是指为某一特定的购买方开具的、由税务机关印制、供销单位或者经销商销售的、用于抵扣增值税的发票。因此,专票必须与购买方的名称相对应,如果开票单位与购买方名称不一致,则不能开具专票。税务法规中关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应当向购买其货物、应税劳务的购买方开具发票。发票应当载明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码、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税如中明率、税额、价税合计、购买方名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码等内容。”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培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开具发票的,应当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开具。发票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可以得出专用发票必须对应开票单位的名称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