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账款需计提坏账准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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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账款一般不需要计提坏账准备,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这些应收款项在没有完全回收之前或者存在着不能全部收回的可能性,就会在这段时间内计提可能收不回的金额。
一、工程款开票范围包括哪些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
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公司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当索取发票。
二、离婚是否会把结婚证收回
离婚是否会把结婚证收回,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民政局一般会收回结婚证并颁发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不会回收结婚证,法院会在结婚证上盖注销印进行作废。
起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诉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
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
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
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
三、债权债务包不包括逃税
债权债务包括:
(一)会计角度
1、债权: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等。
2、债务: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税费、应付债券其它应付款、预收账款等等。
(二)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6、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一、工程款开票范围包括哪些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
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公司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当索取发票。
二、离婚是否会把结婚证收回
离婚是否会把结婚证收回,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民政局一般会收回结婚证并颁发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不会回收结婚证,法院会在结婚证上盖注销印进行作废。
起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诉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
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
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
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
三、债权债务包不包括逃税
债权债务包括:
(一)会计角度
1、债权: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等。
2、债务: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税费、应付债券其它应付款、预收账款等等。
(二)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6、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