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还款后可以起诉借款人嘛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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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可以分为一般担保和共同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只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能开始承担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直接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担保。对于担保,只有债权人起诉或申请仲裁,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满足要求时,担保人才能承担担保责任。对于共同担保,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而不必经过事先的程序。
一、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处理
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后,当事人双方可就争议焦点自行调解解决纠纷。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于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性质,因此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人基于借款合同诉至法院请求债务人还款的,可以向债务人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提起诉讼。
多数债权人在借钱给债务人时,为了保障自己能够在还款期届满后能够拿回借款,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担保行为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是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还款时才能够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而连带担保,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钱不还担保人怎么做
在贷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往往没有还款或履行能力,只能由担保人承担主债权的担保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具体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情况。没有约定的,视为连带担保,即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选择债务人或者担保人随意或者共同主张债权。如果是一般担保,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必须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即债权人不起诉债务人,无法清偿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七百条 【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一、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处理
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后,当事人双方可就争议焦点自行调解解决纠纷。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于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性质,因此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人基于借款合同诉至法院请求债务人还款的,可以向债务人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提起诉讼。
多数债权人在借钱给债务人时,为了保障自己能够在还款期届满后能够拿回借款,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担保行为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是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还款时才能够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而连带担保,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钱不还担保人怎么做
在贷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往往没有还款或履行能力,只能由担保人承担主债权的担保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具体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情况。没有约定的,视为连带担保,即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选择债务人或者担保人随意或者共同主张债权。如果是一般担保,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必须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即债权人不起诉债务人,无法清偿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七百条 【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