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存款婚后算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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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存款,婚后不算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的存款,应当属于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算个人财产,但是男女双方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的,那么婚前的存款就应当算共同财产,不再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女方婚前存款该如何保护
男女双方婚前的个人存款以及其他财物都属于其个人的婚前财产,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女性作为婚姻生活中相对弱势的一方也更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1、保管好这笔存款属于女方婚前财产的凭证,可以是银行开具的有关证明,要有明确的年、月、日。2、如果这笔存款为他人的赠与,要保管好有效力的凭证,证明其为对女方婚前个人的赠与。
二、结婚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
婚前一方的存款是婚前个人财产,同理,在婚前用自己的存款购买的房产也是婚前财产。不仅如此,就算是在结婚后才买的房,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也不影响其婚前财产的性质,仍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但要注意的情形是,一方婚后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而非自己一个人名下,此时就会被认定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各自的份额,那么该房产就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司法实务中一般会判房屋归出资方所得,由出资方向对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婚前买房需注意的另一种情形,如果一方仅用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且房子登记在付款个人名义下,而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产的自然升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相应的份额。
三、女方婚前存款怎么保护
男女双方婚前的个人存款以及其他财物都属于其个人的婚前财产,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女性作为婚姻生活中相对弱势的一方也更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1、保管好这笔存款属于女方婚前财产的凭证,可以是银行开具的有关证明,要有明确的年、月、日。2、如果这笔存款为他人的赠与,要保管好有效力的凭证,证明其为对女方婚前个人的赠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一、女方婚前存款该如何保护
男女双方婚前的个人存款以及其他财物都属于其个人的婚前财产,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女性作为婚姻生活中相对弱势的一方也更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1、保管好这笔存款属于女方婚前财产的凭证,可以是银行开具的有关证明,要有明确的年、月、日。2、如果这笔存款为他人的赠与,要保管好有效力的凭证,证明其为对女方婚前个人的赠与。
二、结婚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
婚前一方的存款是婚前个人财产,同理,在婚前用自己的存款购买的房产也是婚前财产。不仅如此,就算是在结婚后才买的房,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也不影响其婚前财产的性质,仍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但要注意的情形是,一方婚后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而非自己一个人名下,此时就会被认定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各自的份额,那么该房产就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司法实务中一般会判房屋归出资方所得,由出资方向对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婚前买房需注意的另一种情形,如果一方仅用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且房子登记在付款个人名义下,而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产的自然升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相应的份额。
三、女方婚前存款怎么保护
男女双方婚前的个人存款以及其他财物都属于其个人的婚前财产,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女性作为婚姻生活中相对弱势的一方也更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1、保管好这笔存款属于女方婚前财产的凭证,可以是银行开具的有关证明,要有明确的年、月、日。2、如果这笔存款为他人的赠与,要保管好有效力的凭证,证明其为对女方婚前个人的赠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