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7市教委印发,第24条第4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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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毕业)(一)小学学生修业期满,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五年级学生准予小学毕业。(二)初中学生修业期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九年级学生准予初中毕业:1.各科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包括补考后合格,下同);2.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其他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或学年总评不合格在2门及以下。(三)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修业期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1.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2.基础型课程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所有科目成绩合格(含补考);3.研究型课程和拓展型课程修满规定课时,且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累计满6周。由学籍所在学校根据学生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的要求确认学生是否达标。其中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军事训练和农村社会实践须达标或合格,且至少须完成一个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如因身体等原因导致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和农村社会实践未能达标或合格,须经学生本人提出毕业申请,学籍所在学校同意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2-15
《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7市教委印发,第24条第4款规定
第二十四条 (毕业)(一)小学学生修业期满,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五年级学生准予小学毕业。(二)初中学生修业期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九年级学生准予初中毕业:1.各科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包括补考后合格,下同);2.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其他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或学年总评不合格在2门及以下。(三)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修业期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1.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2.基础型课程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所有科目成绩合格(含补考);3.研究型课程和拓展型课程修满规定课时,且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累计满6周。由学籍所在学校根据学生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的要求确认学生是否达标。其中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军事训练和农村社会实践须达标或合格,且至少须完成一个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如因身体等原因导致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和农村社会实践未能达标或合格,须经学生本人提出毕业申请,学籍所在学校同意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普通高中在籍的经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学生运动员,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若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门科目(须包括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可申请加注“学生运动员”毕业证书(证书编号“GT”)。(五)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含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学生修业期满,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治、语文、历史、地理科目合格性考试且成绩合格,其他科目由学校根据本校国际课程班的课程方案进行考核并达到要求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加注“国际课程班”,证书编号“GJ”)(六)本条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由学籍所在学校根据学生学生修业期间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进行综合评价,如学生在校期间有犯罪记录的确认为不合格。(七)本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和信息科技4门科目,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其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的毕业考补考并取得合格成绩(限1次,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6门科目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成绩
主要想咨询,条款下的体育特长生免考两门学科的规定
那是那条。
转学还是入学
第4款里面有针对体育特长生免考两门合格考,可以参加春、秋季高考
第4款都发给你了
第五章 成绩考核第三十条 各科成绩考核记分和评定办法。各科须评定学年总评成绩。学年总评成绩按两个学期总评成绩综合评定。学期总评成绩以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评定,体育、美术、音乐等学科可根据平时考查和考试成绩评定。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科在四门以下(含四门)者准予补考第三十三条 补考一般应于该学期结束后的三周内举行。补考的各科成绩,只记及格和不及格;因特殊情况经准假后缺考的学生,其补考成绩,可按实际考试成绩评定;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再给予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