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管辖的案件范围 法律问题

张沂峰
2023-02-13 · 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2万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189万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袜败案件。(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灶哗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隐好行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