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是什么意思啊?
一个国家如果用善良的百姓去领导恶人,这个国家就会羸弱;一个国家如果用恶民来领导善良的百姓,这个国家就会强盛。
原文:去强·节选
战国:商鞅
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国为善,奸必多。国富而贫治,曰重富,重富者强;国贫而富治,曰重贫,重贫者弱。兵行敌所不敢行,强;事兴敌所羞为,利。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国多物,削;主少物,强。千乘之国守千物者削。战事兵用曰强,战乱兵息而国削。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三官者生虱官者六:曰“岁”,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三官之朴三人,六官之朴一人。以治法者,强;以治政者,削。常官治者迁官。治大,国小;治小,国大。
强之,重削;弱之,重强。夫以强攻强者亡,以弱攻强者王。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官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官,必强。举荣任功曰强,虱官生必削。农少、商多,贵人贫、商贫、农贫,三官贫,必削。
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
有辩。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国无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
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国用《诗》、《书》、礼、乐、孝、弟、善、修治者,敌至,必削国;不至,必贫国。
不用八者治,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国好力,曰以难攻;国好言,曰以易攻。国以难攻者,起一得十;国以易攻者,出十亡百。
译文:运用强民的办法来清除不服从法令的民众,国家会被削弱;运用刑罚使民众听话等措施来清除不服从法令的民众,国家就会强大。国家施行善政,奸诈的坏人就一定会多。国家很富强,却按照穷国的办法治理,这样的国家会富上加富,富上加富的国家就强大。
国家贫穷却当做富国来治理,这就叫穷上加穷,穷上加穷的国家会被削弱。军队能做敌人所不敢做的事就强大;对征战等国家大事能做敌人认为耻辱不愿做的事(儒家把发动战争看做耻辱)就有利。君主贵在多谋善变,国家贵在法制稳定。
国家政务繁多,就会被削弱;国君政务精简而不杂,国家就会强大。有一千辆兵车的国家,只是满足守住一千辆兵车的物资,国家就会削弱。行军征战之事,士兵用心效命,国家就强大;打仗时军阵安排混乱,士兵不卖力,国家就会被削弱。
农民、商人、官吏三种人是国家有经常职业的人。这三种人产生了六种虱害;第一是“岁”虱,农民游惰,使年岁歉收;第二是“食”虱,农民不务本业,白吃粮米;第三是“美”虱,商人贩卖华丽的东西;第四是“好”虱,即商人买卖稀奇物品;第五是“志”虱,指官吏营私舞弊;第六是“行虱”,官吏办事不积极。
这六种虱害生了根,国家必削。农、商、官三种职业的根在三种人身上,而六种虱害的根,却在国君一个人身上。能用法律来治国,国家就强。专靠政令来治国,国家就削弱。久任一个官而他能把政事治理得很好,就升他的官级。治道繁多,国家就会弱小。
治道缩小,国家就会强大。人民不守法,国家就会越来越削弱。使人民递补遵纪守法,国家就会越来越强大,采用使民化为强的政策来整治不守法的百姓,就要亡国。采用使民化为弱的政策来整治不守法的百姓,就能成就王业。
国强而不去战争,毒素灌输于国内,礼乐虱害就产生了,国家进行战争,毒素输于国外,国内没有礼乐虱害,这样,国家必强。任用有功劳的人,国家就强大。虱害产生,国家就削弱。农民少,商人多,因而公卿官吏穷了,商人穷了,农民穷了,这三种人都穷了,国家必被削弱。
国家有《礼》、《乐》、《诗》、《书》、慈善、修养、孝敬父母、尊敬兄长、廉洁、智慧这十种东西,国君又不让民众去打仗,国家就一定会削弱,甚至灭亡。国家如果没有这十种东西,君主就是让民众去打仗,国家也一定会兴旺,甚至称王天下。
国家用所谓善良的人来统治,国家就一定会以生动乱直至被削弱;国家用提倡改革的人来统治,就一定会治理好,一直到强大。国家采有用《礼》、《乐》、《诗》、《书》、慈善、修养等儒家思想来治理,敌人来了,国家一定被削弱.
敌人不来入侵,国家也一定会穷。不采用这八种儒家思想治理国家,敌人就不敢来入侵,即使来也会被打退。如果发兵去讨伐别的国家,就一定能夺取土地,夺取了土地还能够占有它;如果按兵不动,不去攻打别国,就一定会富足,国家喜欢实力,谈到攻伐就会谨慎。
国家喜欢空谈,谈到攻伐就会轻妄。国家用慎重的态度去攻打别国,用一分力气得到十倍的收获;国家用轻妄的态度攻打别国,出十分的力气,能丧失百倍的利益。
扩展资料:
《去强》篇,开篇即说:“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这正是“晓峰者易折,皎皎者易污",以刚克刚能取得一时之效,但是也会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我们并不能以现代人的眼光从表面上来理解”弱民和强民”,否则就很容易堕入彀中,造成曲解。
弱民,不是指柔弱的国民,更不是清末那些终日躺在卧榻上抽大烟的东亚病夫,而是指守法的人民,用现代语言来形容就是"良好市民”。其实有些朋友,也不用一看”弱民”二字,就说秦法商君是严刑苛法、镇压国民、弱化民性。
作为一个战国时代的诸侯国,面对着当时弱肉强食的国际环境和社会的尚武风气,又怎么可能需要没有民性、懦弱无力的国民呢?这不是在给自已自寻死路吗?若真是如此,又怎来变法后山东六国"虎狼” 的畏称呢?深究起来,奉变法,需要的国民,踊于耕战团结一致的国民,这就归结到-点:奉公守法。
故而,服从国家命令、遵守法律的国民谓之“民”。反之,强民,就是那些流氓、游民、法濑,这些人终日游手好闲、扰乱国家舆论和秩序、暴力抗法,那么在当时的国,自然是从人得而诛之了。儒家和法家,统治国家的根本区别,就是依人还是依法(即便是在后人眼中,法家的法也是为了维护君主的权威)。
所以,商鞅要秦孝公将民众都统治成为"奉公守法”的弱民,就要禁止儒家诗书,禁止儒家思想在国内的传播,统舆论,整顿秩序。"以强去强”, 若是用这种暴民统治暴民的方式来管理国家,那么就会落入无限循环的怪圈,东边的漏洞被堵住了,西边的口子又被撕开了。
"以弱去强” 就是以奉公守法的公民来做榜样,给那些暴民敲一记闷棍,暴民们能改过自新也罢,如若-如既往,那么就该依法锒铛入狱了。终究是一句话:在秦国,奉公守法、勇于耕战,那么一生荣华便指日可待;若是想要钻法律的空子,那么就是阶下囚的命,毋得他论!
商鞅很清楚:马上打天下,但是不能马上治天下。安居西陲也好,大出天下也罢,若是以暴易暴,以强克强,国家必然脆弱无比,-朝败亡;而以弱制强,以柔克刚,依法管理国民,按照国家既定秩序来运行国家机器,则是治理国家不二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