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部分商品发现质量问题,次月将这部分有问题的退货,这样情况下发票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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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6
销售商品,部分商品发现质量问题,次月将这部分有问题的退货,这样情况下发票应该怎么处理
月发生的退货的情况,财务人员可以在收到退回的发票联以及抵扣联后,检查其是否符合作废条件,如符合作废条件,作废即可。跨月的退货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相关规定: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企业十分重要,对于退货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财务人更是要谨慎小心,面对不同情况作出最正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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